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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费缴纳细则
第一条 根据《无锡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细则。 第二条 会费缴纳范围为无锡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会员。 第三条 会费缴纳截止时间,为当年的十二月底。 第四条 会费缴纳的标准为:1、会长单位5000元∕年,副会长单位3000元/年,常务理事单位1500元/年,理事单位800元/年,会员单位500元/年,2、个人不收取会费。3、会费按届按年缴纳均可。4、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、会长视支出情况酌情赞助,自愿捐赠不受此限。 第五条 会费开支主要用于:1、购买必要的办公设施;2各种合理的会议开支;3、开展业务活动;4、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;5、为会员服务项目; 6、常设机构中专(兼)职人员的工资、福利;7、其它正常开支。 第六条 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、使用会费。 第七条 会费开支情况,每半年向会长办公会议报告一次,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,并接受监事会监督。 第八条 本细则经2015年5 月 26日会员(代表)大会表决通过生效。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为本会理事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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